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致全县消费者一封公开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人们追求靓美生活的愿望不断提高,美容美颜需求日渐旺盛,越来越多消费者不仅选择生活美容项目,也选择进行“微整形”等医疗美容项目。一些不法分子、尤其是一些无相应资质的生活美容场所,打着国际美容连锁、保颜美容旗号,为牟取暴利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造成危害和影响消费者健康的事件时有发生。中秋佳节、国庆节来临之际也是非法医疗美容活动更为猖獗之时,为此宁城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美容具有损伤性和侵入性,应当在取得医疗美容诊疗科目许可的医疗机构内进行。目前,我县只有宁城县中心医院依法取得医疗美容资质。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包括注射透明质酸钠(即玻尿酸)、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眉修整术、眉提升术、重睑成形术(双眼皮成型)、下睑袋矫正术、唇珠美容术、穿耳孔术、中面部除皱术、脂肪抽吸术、牙齿漂白、冷冻、粉刺挤压、激光和其他光、针灸美容等医疗美容项目。 生活美容场所仅仅可以开展无创伤性美容和皮肤护理项目。 非法医疗美容存在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一、由于不具有无菌环境,非法医疗美容场所开展损伤性美容项目易使消费者患得感染性和传染性疾病;二、医疗美容是由六年以上专业实践并经培训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生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展医疗美容科目,而非法医疗美容操作者不具有医疗美容专业知识和技能,轻则美容不成反毁容,重则由于没有急诊急救知识和设备危及生命安全;三、不出具收费单据等诊疗证明文件事后维权困难;四、根据投诉者比对,非法医疗美容活动收费较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收费呈现出初低后高的现象,最终付出的美容费用反而超出正规医疗机构几倍以上,存在商业欺诈行为。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也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并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保存好相关证据(如美容服务项目协议、收费单据等),同时增强社会监督,发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476-4237966 。 宁城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