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宁城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金块链智能合约证券”传销组织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批准逮捕日前,赤峰市宁城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金块链智能合约证券”传销组织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2017年6月底,山东省枣庄市**局经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当地多人加入名为“金块链智能合约证券”的平台。该平台以发展人头、缴纳会员费、高额返利等方式非法牟利,在全国发展注册会员8万余人,会员涉及河南省、陕西省、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涉案金额15亿余元。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2016年12月份开始参与金块链智能合约证券传销活动,2017年4月份,马某某在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租用大厅成立工作室,成为宁城地区负责人,并升为公司三星级董事。马某某成立工作室后,在赤峰市宁城地区发展下线300余人,投资金额200余万元,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 刑事犯罪检察二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