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解决近年新建中小学岗位急需,根据《红山区2019年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红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继续通过公开选聘方式补充红山区城区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74人,其中,初中语文3人、初中数学4人、初中英语1人、初中体育6人、初中美术1人、初中**3人、初中历史4人、初中地理4人、初中物理3人、小学语文17人、小学数学12人、小学音乐5人、小学体育7人、小学美术4人。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 2.本人具有赤峰市户籍。 3.2017年—2019年毕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的非在编人员。 4.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毕业生须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其它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具有相应资格种类、所报岗位学科与任教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5.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一览红山人才网、红山教育教学网均将发布公告。一切事宜均在红山教育教学网上发布,请随时关注。选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负责培训。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至4月10日。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一览红山人才网、红山教育教学网,下载《红山区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在报名时间内发至3158755287@qq.com邮箱。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选聘条件,并对《报名表》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凡因所填内容不真实而影响试讲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初审及试讲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审和面试时间、地点,有关事宜将在红山教育教学网公布,请随时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初审,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根据所报岗位学科,在现行国家中小学教材内自行选择试讲内容,要求使用普通话,并有适量的板书内容,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试讲顺序,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100分。 3.试讲结束后,现场宣布个人分数。所有人员试讲后,在现场公布全部试讲人员成绩。如同一学科选聘计划名额中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另行组织加试。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现场召开红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当日现场公示。 (五)复审及体检 复审所需材料及体检要求等相关事宜均将在红山教育教学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聘用待遇 录用人员工作单位为红山区区属城区中小学,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列财政全额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 六、纪律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红山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0476-8861136 18947628989 13684768235
赤峰市红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