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职夫妻连环脚踹殴打母亲 现场曝光(图)
原标题:内蒙古公职夫妻殴打母亲,党校教授称党内绝不允许这种人存在 左右扇脸、拳头狠打、连环脚踹……近日,一段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一男一女打老人的视频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这段拍摄于8月29日的视频画面显示,一位身抱小孩的男子在小区楼道门口用力推搡并踢打一位老妇。在周围其他人员的阻拦下,一位女子冲向前用左右手连续扇老妇耳光。男子又跑向前用胳膊将老妇撂倒在地,与女子弯下身子对老妇用力拳打脚踢。尽管周围有5人在劝阻,但这对男女仍不收手,老妇躺在地上不停挣扎…… 记者从林西县纪检委了解到,视频中打人者实为被打老妇的儿子孙某某和儿媳尚某某,分别就职于林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西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什么仇什么怨?竟连自己的母亲(婆婆)都打 林西县纪检委副书记董文江介绍,8月29日当天,孙某某的老母亲在家看孙子,由于孙子太顽皮,老母亲便动手打了孙子。儿媳得知后便与母亲产生了冲突,随后发生了夫妻在小区里殴打母亲一幕。 由于夫妇暴力殴打老母亲行为恶劣,且二人都是党员、公职人员,因而事件引起网友愤慨和谴责。 网友“绳木先生”表示,对自己的母亲都能下手,谈何为人民服务?没有孝心,不具备干部素质,不能当干部!微博网友“山中田野”认为,母亲有再多的不对之处也绝不能动手。 孙某某的一位同事说:就是平民老百姓打父母都让人接受不了,更别说是公职人员和党员了。他俩身为党员,连尊敬父母都做不到,平日里还如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这种人就应该尽早从队伍里清除出去,进一步纯洁队伍。
董文江介绍,林西县纪检委得知此事后,随即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通过严格审查,两名当事人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于9月4日对孙某某、尚某某作出了党政纪处分。 林西县纪检委:孙某某、尚某某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公职人员,殴打其母亲(婆婆)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县纪检委决定,给予孙某某、尚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此外,记者从林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单位已给予孙某某行政撤职处分,从科员降为办事员,对尚某某的行政处理正在进行中。 记者了解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八条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副教授吴辉说,涉事的孙某某和尚某某身为党员、公职人员,殴打其母亲(婆婆)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情节和社会影响比较严重,他们作为县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首先要按照党的纪律来处分,根据规定应该开除党籍。 与此同时,有不少网友和法律人士认为,孙某某、尚某某涉嫌违法应受到相应处罚。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甫表示,孙某某、尚某某殴打母亲(婆婆),故意伤害其身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对其进行拘留和罚款处罚。此外,二人身为公职人员和党员,不尊重家庭关系,殴打老人,败坏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应加重处罚。 纪律红线不能碰,道德底线不能破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包括生活纪律在内从六个方面为党员划定了纪律红线和道德底线。 “县纪检委介入此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体现,干部私德也在纪委执纪范畴。”董文江说,纪检机关不但要管国事,还要管家事,党员的先进性也意味着党员的特殊性,不仅纪律红线不能碰,道德底线更不能破。八小时之外党纪规矩也无时不在,违反纪律红线和道德底线的党员要受到严肃的党政纪责任追究。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表示,孙某某、尚某某殴打母亲首先是不孝,违反了伦理道德,其次他们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殴打老人显然是不称职的。“共产党是绝对不允许这种人在党内存在的,对他们开除党籍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需要。”张希贤说。 董文江表示,林西县将通过总结此事的经验教训,一方面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严肃党规党纪,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做到知行合一;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对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问题的执纪力度,严肃查处此类违纪案件,立足抓早抓小,抓出成效。 “我们将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构筑单位、社区、社会立体化的监督评议体系,对党员干部品德进行量化考核,对类似的事件绝不姑息。”董文江说。 |